13级学业修读情况通报

2016-08-30 15:54:20   发布:肖咏      点击:

各位同学:
   现通告13级各班学业修读情况,详见附件:
1、“红色”标注的均为“不合格”的信息。
2、对于“不合格”类型的课程,请注意在课程调整期及时选课(公共类)或提出重修申请(专业必修课)。
3、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<1 .5的同学,请注意合理选择重修学位课程。
4、有“留校察看”处分的同学需注意: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>2.5,是可申请恢复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条件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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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8月30日

附件:13级学业修读情况统计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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